其他
判了!天降铁球,女婴被砸身亡,整栋楼赔偿
近日,四川遂宁首个高空坠物致人死亡案宣判,因未找到抛物者,事发地整栋住户均被判赔。
2016年11月11日,在遂宁油坊中街,一只健身铁球从天而降,楼下婴儿车里一名未满一岁的女婴被砸身亡。事发后,当地公安介入调查,核实铁球降落处整栋住户所有居住情况,但未能找到抛物者。
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,该楼栋所有业主包括底层门面的经营者,均有可能成为实施侵权行为的加害人,除家中确实调查无人居住的住户外,其他住户每户赔偿3000元。
案件回顾
铁球从天而降,女婴被砸身亡
庭审现场
案情存在3大争议焦点
争议点1:本案加害人的可能范围
争议点2:承担责任的主体
争议点3:受害人的损失如何赔偿
《民法典》进一步完善侵权责任:
目前关于高空抛物民事案件的处理依据仍是沿用《侵权责任法》中的规定,在无法找到具体侵害人的情况下,除非建筑物使用人能自证清白,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补偿责任。不过,这一规定在《民法典》实施后将有改变。
《民法典》赋予了相关建筑物使用人在先行给予受害人补偿后,可继续向实际侵权人追偿的权利。事后救济方面还规定公安机关作为查清案件的责任人制度,充分利用公安机关的侦察技术,尽可能发现具体侵害人或者缩小可能侵害人的范围。
来源:微信公众号“央视新闻”综合整理自封面新闻、红星视频,转载请注明来源。
校审 | 陈一浩
责编 | 李仁泽
编辑 | 王泽群